甲方帮助乙方还债,等于赠予乙方财产,离婚的时候算乙方的。所以我重申,不要用共同账户还债。
但是,假设乙方自己还债,家庭费用甲方出大部分甚至极大部分,这个怎么算呢?非常难算,如果甲方气不过,最好立prenup讲清楚。否则离婚的时候讲不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