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需要先取得孩子的意願才能討論後續的問題

来源: 2016-07-10 19:32:0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同時如果當事人真正想爭監護權,需要做許多功課,(例如一份兩地學區的比較) 個人建議當事人找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