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J是楼主许可下来搬家的,所以没有推脱自己不能24小时守门而不知情的借口,即使有,一个没有M许可的人在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
上门搬东西,早该报警了。楼主为了早点腾房进新房客,显然对此采取了忽略侥幸态度。
第二,有钥匙不是上门搬东西的许可证,我们都知道可以有N种方法得到他人的钥匙,谋杀,拘禁都是其中之一,没有任何人会仅凭那个人有自家的钥匙就认同他有进入家门的权利。
第三,自始至终,M为什么连一句话都没有,而那个男人却会有钥匙,楼主如果不是有所隐瞒,那就实在蹊跷,现代社会通信联络如此便捷,无远弗届,没有任何理由解释得通,不应该报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