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类似情况

来源: 2016-05-31 11:51:53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们的租约有明确条款,租客有责任付清租约期间的所有租金(12个月全年)。租约是你和租客签的,不能牵涉到他的公司。但我们曾经有个租客,租约还有半年到期时公司调离。他和我们达成协议,付我们3个月租金并损失押金,我们提供了一封收到他付款的证明。他用这份证明向他公司讨要费用,我们3个月内把房子又租出去了。这种情况属于双赢,10多年只有这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