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不行,还是试TN类吧

来源: 2005-01-29 15:03:55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L1属于跨国经理人签证,你又不是为跨国公司在美国的子公司工作.TN类类似于H1B,好处是基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属于TREATY VISA,不占H1名额,您要是加国公民,是肯定可以申请,要是只是绿卡可以咨询一下移民律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