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沒有 case

来源: 2016-04-13 13:21:22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人家已經說明的很清楚了 (First 100 days) ,您自己的想法 "买主认为100天是解决问题的期限" 不代表您在法律上有一個很好的立場興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