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I-20表之後就可申請轉換學生身分 (分享)
紐約張讀友來函:我的姪子12歲,隨母親持B—2簽證來美探親,現他母親已回原居國,他則留美讀小學,學校已同意入學。請問:
1.小學生的B—2簽證,可否轉為F—1簽證?如何取得學校的I—20表?如何辦理?
2.若轉為F—1簽證,其父移居美國後,他可否在美辦理移民手續?(已有父子關係證明)
3.他的公民祖父,已為他父親申請移民。孫子來美探親未返,是否影響其父的移民簽證?(他的姓名也已列入其父移民申請表內)
答:
1.您姪子有可能從B—2簽證轉為F—1學生身分。I-20表是由移民局授權的機構發給,這些機構大部分是私立的,有了I-20表之後,就可向移民局地區服務中心申請轉換身分,須填I-539表,附經濟擔保證明,並付申請費。
2.屆時兒子有可能在美調整為移民身分,需視父親來美移民時的法律如何。目前法律規定,最近入境人士,若在美期間一直保持合法身分,則可在美調整身分。
若未保持合法身分,但是合法入境,如果是美國公民的近親,也有可能在美辦理移民。
由於國會已通過,短暫恢復245(i)條款至今年4月30日(但申請人於2000年12月21日當天,必須人在美國),在此日期前申請勞工紙或移民簽證人士,可以付罰款在美辦理移民。
3.兒子留美不返,可能影響、也可能不會影響他父親的移民簽證。有的美國領事館官員認為,凡是父母帶孩子來美國後,把孩子「丟」在那裡,自己便回國,這種做法可能涉及移民走私問題。若領事館認為,父親參與策劃,則不會給他移民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