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因为卡车司机可能告她,所以她用这个理由拒绝处理房产。这算什么建议?房产一部分是她的,还有一部分是人家女儿的。她如果被人告必须赔人钱,也应该从她自己那份里去赔给人家啊。自己闯了祸可能欠了债,居然以这个为理由,不让受害人女儿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遗产 -- 你这出的什么主意?受害人女儿凭啥被捆绑?人家女儿自己没做错什么,她爸爸更没做错什么,她为什么精神上的伤还不够,还要受财产上的损失?
还有,弄不好那个女儿也可以告她的。有的事情真的不要做得太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