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谓阐述的事实里,只字没有提到他们告赢的原因及其相关事实的特殊性。你用这个来嘲笑这里好心无偿帮人的律师们,很过分。

来源: 2016-01-17 15:36:37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