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子的本身,不考虑道德伦理,不伤及其他人,我更尊重的是个体的‘自愿性’。别的事情不说,至少这件事情,女方100%不希望丈夫判罪,而她是唯一的受害人,她应该更有权力说话。
另外,每个人生活的方式不同,我们用一种统一的方式强行‘解救’我们认为的受害者的时候,可能对其本人反而是一种‘破坏’。这种情况我觉得中国的‘非法律解决’更加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