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辙就无故指责别人,说实在你也没资格在这里发文

来源: 2015-11-14 18:45:05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不过既然你已经发了,为免混淆视听,聊且回一次吧。

”和杀人相比,违法的程度不同,性质相同“ - 你明白移民法是民事法,不是刑事法吗?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还好意思发文?

“犯罪行为知情不报是违法的" - 你干吗不把这条法律原文贴在这里让别人也长点见识?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 如果你是移民官,或者你被移民官询问,你当然应该把你知道的事实报告。而你作为一个好事之徒,非要去报告所谓的犯罪行为,那是你自己的选择。别人的看法和做法不和你一样,你有什么资格指责? 按照你的逻辑,是不是每次看到有人停车到禁止停车的地方或者超速,就马上找警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