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不可信和作假证还有一步证明差距
向法庭提供假冒文件,是铁定的撒谎。因为假冒文件是否真实,很容易证明,只要文件原发部门(或者签字人)证明这是假的,造假人输掉官司是非常可能的。
作证词的时候给法庭提供假证,这个证明起来稍微不容易一点。法官不能停下审判,去追究你作证的某个和案件关系不大的细节。妻子说丈夫打她,丈夫说妻子先动手,这种没有中立目击证人的证词,法庭知道一个人在撒谎,可是不知道是哪一个。
这种情况下,法庭只是看哪方更可信,不太追究谁撒谎。法庭就是听取各方的自我叙述,最后尽量还原真相。
我亲耳听过一个法官说过,一个离婚案里面的假证比一个谋杀案还要多。法官不可能追究每一个谎言。法律的目的是解决问题,讲实话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当然如果案件重大,那么证词的真实性就更重要一些。
说来说去,就是说法律上没有一个简单的回答,要看具体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