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后,男方应付给女方赡养费和孩子的抚养费.如女方因身份问题不得不离开美国,且在较长时间内不会再来美,能否通过法庭采取某种强制手段来保证女方每个月仍能拿到钱? 2. 女方必须雇用一位律师才能做到吗? 如果双方都不雇用律师而协议离婚, 能否采用某种强制方法来保证女方每个月都能拿到钱?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