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雇主无权保留雇员的私人作品。
理论上,雇员无权在雇主支付酬金的时间处理个人事务(包括打印个人文本,接听私人电话,浏览非工作需要之外的网页)。因为雇员的时间按合同已经出售给雇主了。
所以,雇员有权索要自己的日记,雇主无权拒绝。但雇主有权追索雇员在岗时间处理个人事务期间受损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