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都用“绝对”了,还要什么“除非”?没有证据不能入人罪责,但也有很多罪行是没有证据因此逃罚的,我这里是泛指,并不指认本案当事人。
来源:
wolfkiller8
于
2015-08-09 21:11:21
[
博客
] [
旧帖
] [
给我悄悄话
] 本文已被阅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