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来源: 2015-07-07 08:14:4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A)現在責怪父母不是時候.
(B)良心說,樓主除非本身就是當事人的父母,這事你不能再管.
(C)如果孩子已經滿 21 歲,事實上他已經是成年人,任何問題他必須自己處理,他的父母只能關切但是決定權在於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