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現在責怪父母不是時候. (B)良心說,樓主除非本身就是當事人的父母,這事你不能再管. (C)如果孩子已經滿 21 歲,事實上他已經是成年人,任何問題他必須自己處理,他的父母只能關切但是決定權在於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