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各位进言,有几点事实重述一下:

来源: 2015-07-03 14:40:2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1. BUMPER损坏是明显的,我在车里感到撞击力还是蛮大的,头都碰到靠背了。由于是后车牌照螺丝頂在BUMPER上并移动了一下,BUMPER划痕很重,凹凸不平很明显。
2. 警察去后丝毫没提这是小事,可不用报告,直接联系保险公司,而是说的话象是我想占便宜、故意找茬。他指着BUMPER的旧擦痕说,YOU WANT TO CLAIM THIS?YOUR CAR CAN DRIVE,NO DAMAGE。
3. 警察诱导我问是不是在看手机,打电话,前后问了三次,威胁说要给我TICKER。因为前面主道车速在40-50M,下班时车多,又没有辅道并入,我还真没打野,所以也没注意到后面的车是刚到还是等了一会。
4. 我当时想,这小子也许和我是一个公司的,是不是不叫警察。后来想,在这城里看到车祸后没叫警察、后对方拒不认账的贴子太多了。所听到的忠告是:无论大小CASE,先叫警察。没有报告,谁有时间为这小事去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