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洲带孩子看学校被警察开了speeding ticket

来源: 2015-06-21 18:54:06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上周陪孩子在加洲看学校, 周日早上9:00在 Route 101 N 洛杉矶的附近时,被一位骑摩托车的警察亮灯,当时我在最左边的快车道上随着车流在开,没有超车, 也没有换车道。等我靠到最右边后,警察怒气冲冲地问我知不知道我换车道时右边有一辆车, 那辆车为了避开我, 差点撞了他。 我虽然当时很诧异, 但仍然很平静地回答我没有换车道,不存在cut off 的问题。 他拿走我的驾照和租车合约, 回到他的摩托车边开了一张超速罚单, 说我在65 MPH区开了84 MPH. 我又重复一次我没有换车道。这次他没有就换车道一事做任何评述, 直接说 ”safety is first priority. I cited you for speedind as 84 MPH in the 65 MPH zone. Please sign here".  我没有再和他争执, 签字拿了罚单离开。当时我先生坐在passenger 位置上,他也同意我没有换车道。 我的问题是: 1)如果我想庭审, 我可不可以用警察言词前后不一作为佐证, 证明这位警察的判断有疑问 2) 我先生可不可以提供证词, 是否有interest conflict 之嫌  3) 罚单上只是列出超速, 我关于换车道的陈述是不是会被认为与罚单无关。请各位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