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满足下面两个条件,房产应该四个子女平分。 首先,这套房子最后的产权是谁的,如果只有父母,那么就是父母的财产,法律上很难证明和女儿男方有很大关系。 其次,当年房产合并和房改的时候,男方没有任何字据说是借的,或者是合伙占份额的,后来产权如果全部归父母,法律上最自然的结论是男方当时是赠与给女方父母。当然如果男方有什么证据说其他事情,请拿出。赠与就是以后自己也没有份了,否则是叫借。 女儿不要纠结了,这种事情在中国胡乱的财产改革中很多,不值得为这个事情把兄弟姐妹的关系搞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