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拿H1B. 我老公已经要去别的州工作了,我正想着要不要也搬走。有人是被lay off 又回公司了,她对我不好,但我不知道, 还替她担心每天很忙还得先走接小孩。 当时HR没用fire这个词。 我还请了3个星期的假,让H1B没gap. HR只是说我目前的项目做完了,又没兴趣教我新的东西。只是提到我没办法在本州领救济,(其实我本来也要走了,不在那个州了,所以没想明白是f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