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的目的是为公司免受官司
那种“HR是公司养的”这种说法显示你思想的局限性。会计也是公司养的,美国的会计能随便做假账吗?会计的目的是什么?自己好好想想。
公司HR的一个目的是防止公司受人事官司,就是说,公司HR的一个工作项目就是确保公司政策和管理人员不违法,因为在美国违法的代价太大。
还是哪句话,请想HR写明发生的事情,留为证据。以后EEOC案件调查,HR必须出示这些你LD递交的材料。如果他们不留着,就是销毁证据。美国是有规矩的。
另外,你说的情况不明确,一会儿说你LD的老板两年前骚扰你LD,一会儿说你LD的老板是最近跳过你LD做的老板,难道那个人以前骚扰的时候还是和你LD平级的员工吗?这么说来,你的官司更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