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一下,希望不大

来源: 2015-04-17 02:57:36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雇用上的纠纷,主要的联邦法律是Fair Labor Standard Act (FLSA)和Equal Employment Act。具体州法你要咨询律师,我也没有时间给你查。

1. FLSA和加班休假

FLSA规定正常工作时间是40小时,但是雇主可以强迫你加班,如果你是低级工人(non-exempt employee),雇主必须给你加班费;但是如果你是受过高等教育的professional,你属于(exempt employee),不受FLSA管理,雇主强迫你加班没商量,也不用多付你钱。http://www.flsa.com/coverage.html 比如医院里面的医生忙得连轴转,医生也不能告医院“强迫加班”。不高兴就辞职,没有人逼着你给这个公司干。

至于你不休假,最终是你自愿决定不休,你加班,最终是你自愿决定加班。你是高等职业人员,不是高中毕业的蓝领,尽管你的脑子里想是被迫的,法律假设是你有维护自己权利的能力。你的脑子想什么很难证明,只要你的同事都能正常休假,很难证明你为什么那么与众不同地受胁迫。美国不是中国的奴 才文化,雇员有自己的权利,你自己不去争,错误不在老板。再说你前后经过四个老板,很难说四个老板都对你压迫。

2. Equal Employment和歧视

EE下,你可以向EEOC投诉。但是EEOC只管八种歧视,http://www.eeoc.gov/laws/types/ 不管强制加班超过40小时。你的所有故事里面,就是(1)怀孕后不加新,有gender discrimination的嫌疑;(2)之后有long term disability,老板还威胁不让休,有disability discrimination的嫌疑。

EEOC的投诉一般时间是在180天到一年之内,http://www.eeoc.gov/employees/timeliness.cfm,你的怀孕生病在几年前,可能已经超过了期限,晚了就不能投诉了。

很可惜,你现在的情况,一部分源于你的“十年來種種委屈求全”, 走法律不是很有希望。你需要咨询律师的,是(1)你的州是否有一些另外的劳工保护条例(2)能否找点性别歧视的证据。但是我的建议是先找到新工作后再进行法律步骤,否则你有官司,找新工作不是很容易。

3. 你可以去找其他工作,你的公司没有理由不给你一个好的推荐。

至于layoff,既然你已经主动辞呈,人家为什么要给你layoff severance?你美国同事没有主动辞职,耗到被layoff,你一时意气用事,现在layoff估计希望不大。

再说,如果你知道公司操作,你应该知道layoff package不是你的老板能够决定的。大公司给layoff是根据自己的财政情况,在一年中某个恰当的日子操作(比如颁布年度财政的时候),错过那个日子,老板也没有给你layoff package的经费。你现在身体情绪情况不好,没有必要为了等layoff而继续拖延。

以后发生不愉快的时候早咨询他人,不要一味地忍,向前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