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是:警察处理一个很小的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给警察好处,比如说我这很好玩欢迎你以后来玩啥的。然后警察给另一方开了处罚。 像这样的情况,即便另外一方确实有错,警察的处罚行为是否可以认为有瑕疵?法律上是否有专业的词汇或者判例? 我觉得这里面有程序性或公平性的问题,但是没找到专门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