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如果真的越过院墙、咬了你,你可以告。 但狗并没出自家院子,所谓越过院墙咬你,只是你的想像。哪个法官会因为你的想像而判你赢官司呢? 我当然也不喜欢狗对着我叫,但美国文化是爱狗的,一般人不会像你怕狗怕到不敢散步的程度。我可以理解你,国人尤其是城市来的很多都怕小动物,对动物有恐惧症,我以前也有。但就事论事,觉得你告不赢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