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老白女在TRIAL STATEMENT上面,没有提到第三方的名字。 但是在法庭上,她突然问我,难道你不认识我的水管工吗?那天他和你说话呢。 我大吃一惊,什么水管工,我说我不认识。她说,她叫ABC,你们不是说过话吗?他亲眼看见你摔了电砖。 事实是,我和她就两个人,哪里有第三人冒出来呢。 你猜,法官说什么?什么ABC,我也认识。ABC给我干过活。叫ABC出庭。 于是法官法令叫ABC出庭。 如果我说,加拿大的法庭的水很深,你相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