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 我这种情况要多少赔偿比较合适呢?

来源: 2004-12-09 07:10:38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今年7月出了车祸,被撞,对方的错.我的脸被碎玻璃割伤.脸上其它的地方的伤口都很浅,长好了以后几乎看不到了.但是右脸下侧留了一个不大也不小的三角口子状的疤痕,是鼓起那种(我不是疤痕体质).用粉都很难掩饰.11月又去医院看了一次,医生说是因为碎玻璃留在伤口里,才会股起来.当时就做了手术,医生和我说这次应该不会有这种鼓起的疤痕了.可是现在已经2个月了,又变成了一个条状的鼓起的疤,有一厘米左右,也不知道是不是没缝好.反正还是很明显.我想回国看,因为觉得我们这里地方小,没什么好医生.而且也不给好好看.

前天,对方保险公司打来电话,说我的医疗费已经超过1000块.说这样好像表示伤比较严重,可以要求赔偿.他说我可以自己提一个数额,他们看看可不可以接受,双方可以商议.好像是赔完以后这个案子就结了.

我都没想到有这样的事.也不知该要多少钱比较合适.说实话,这个疤痕确实给我很大困扰,一个女人,长的也不难看,脸上留个疤~~,很怕以后影响找工作什么的.每次照镜子自己心里也很难过.

请问大家,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恳请大家的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