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丢押金和将来丢租金,那个更划算,必要时就不买了。
第一,要看合同如何写的,一般合同里面说卖方要诚实通知地产(包括房子)的各种毛病,但是好像没有规定要说房客的情况。所以你依靠不了合同而推迟closing。
如果按你说,你本州不好赶人,对方确实无法在短时间内把房客赶走,但是双方还是想过户,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你适当赔偿,比如closing时倒贴给你三个月租金作为补偿。因为这个房客你是收不到租的。房客手里任何钱要首先给前主人交欠的房租。
如果对方不同意,你说你房子不要了,要马上去法院告他们欺骗退押金,官司不完他们别想再卖房。
如果有更多变数,要想丢押金和将来丢租金,那个更划算,必要时就不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