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和梅西的事情 凑热闹说说我的看法
我凑热闹看了帖
看原帖的时候我想也没有想,肯定是贴主被冤枉了。
没想到大家一致认为铁定是偷了,然后一顿批判。
昨晚又看了一遍人家的原帖,发现,此事可能店家出了差错,贴主在没偷的事实之上,再告店家此时才有探讨的价值,否则,没有意义。
理由是:
1,原贴一开始时说,店家人要找灰色内衣。后来补充,说是自己的第二件白色内衣。说明这里是有差错的。
2,店家警察看着截频照片问她是不是有双胞胎,可贴主早就说过自己两个孩子,一个上小学一个在小车里。说明照片里与双胞胎的人就不是贴主。
另外,帖主也说了,试了衣服后放回原位了。就是没有拿的意思。不需要多做辩解。
感觉贴主在赢了冤枉官司后想再进一步讨主意。所以没有就本来理所当然没有偷的事情再作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