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我没有任何法律训练,本人不对任何后果负责。有事请找律师。 我遇到过类似60天书面通知的问题。当时找了一个律师。律师看了合同后,为我和室友写了一封信,大意是,合同只有一年,到期自动终止,60天的要求与合同的时效相矛盾,所以没有意义。出租公司接到信后,就放弃了对我们的额外租金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