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违约求助
来源:
一个穷学生
于
2015-01-29 16:52:27
[
旧帖
] [
给我悄悄话
] 本文已被阅读:次
事情是这样的,一年前租的 appartment, 一年到期,提前30天通知走人,
可是走的时候出租公司说他们的合同是提前60天!要补交一个月的租金 (租的时候没有押金),
拿出合同一看,可不是,正规合同是提前30天,可他们的合同自己增加了一行小字:军人30天,其他人一律60天!
跟他们理论了一通没付就走了,
可是今天他们打电话来说:要是不付,他们就要找“追款”公司与我打交道。
有点懵,这一千多块钱对一个穷学生来说不是小数,大家帮我出出主意,是付呢还是不付, 不付后果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