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想在中国领养一个孩子。这件事似乎很麻烦,又要寻找孩子,又要 付出一笔加元。请问,我们可不可以直接在中国福利院办理领养,然后再为孩子办理加拿大移民?如果福利院之外找到孩子(比如,有人愿意将他们的婴儿送给我们),也可以吗? 我从网上看到好象要找加拿大的Adoption Agency,可是我们是中国人,很方便在中国寻找 孩子,难道真的需要再付钱给这些Agency 吗? 谢谢你们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