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考虑请律师领养小孩,小孩是美国公民 小孩的父亲已经放弃所有权利,小孩母亲保留了可以申请看望小孩,如果领养家同意,她有权看望孩子的权利。他们的离婚案还在进行时,法律文件还没有给我,我上来问问各位法律界人士,这样会有后患吗? 想想几年后,自己亲手带大的孩子被领走,会不是一般的痛,还不如不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