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疾病发展到终末阶段,目前她已经非常虚弱,也无法出门。她想向版上专家咨询她的情况是否需要立遗嘱。 她与老公,孩子在美国。她与老公感情很好,儿子10岁。她的退休账户里有些钱,另外就是有一个公司给买的人身保险,受益人都写的老公名字。她无房产,银行账户都是与老公共有(两个人的名字)。如果她去世,是不是她的钱自动就归她丈夫所有呢?有与没有遗嘱有差别吗? 因为不了解美国的法律,所以会有这些疑问。请专家指点。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