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两年半后被起诉
我两年半前上班路上有一个很轻微的追尾事故:
当时上班高峰,在一条单行线小路上,大家堵着在一个stop sign前,前面的车移动了,于是我也开始移动,可是他突然又停了,结果就追尾了。
因为速度极慢(小于5 mile),我的车只是前面的车牌扁了,他的车是辆老福特,我从表面没看出什么伤(也许有轻微dent?),我们两个司机也当然都毫发无损。下车等警察来,给我开了个“Fail to stop at stop sign' 的单子就散了。其实我是在Stop sign停了的,但这个家伙很面,出了Stop sign又停,结果警察还是算我的责任。
后来我的保险公司就handle了。一直没听说什么下文。
结果事隔两年半,昨天收到对方律师法庭传票,说我给对方(是一个韩国中年人,也像上班族)造成了“permanent, severe‘ 的身体伤害,可能影响今后日常生活,让我35日内回复,不然法庭可能做出对我不利的判决。
而且传票上还列了一个假名,称也是事故责任者。可是当时车上就是我一个人,对方也是一个人,也没有第三辆车在事故里。
我觉得这个情况好像是对方律师想敲诈,可是奇怪的是,第一这个追尾太轻微了,对方什么事也没有走下车打电话,更别说叫救护车;第二隔了2年半忽然起诉,之前什么联系也没有。这对方律师怎么就有把握赢,还是他赌我不出庭或不回复他们就算赢了。
我已经联系自己保险公司经手这个事故的代表,她说礼拜一上班时间就和我讨论,她也觉得很荒谬。
各位有经验的可否帮分析一下,除了找保险公司,还有什么应对措施比较好?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