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婿只有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发言权。 现在老人遗产,在继承以前,房产证存折都是老人的名字,夫婿没有发言权。如果女儿想放弃,就放弃。 中国婚姻法下,不管死者是否有遗孀,死者的财产(往往是夫妻财产的一半)要被父母子女遗孀平分。这个规则极大伤害遗孀的利益,我认为是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