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朋友请教两个关于出租房的问题。
请教有经验的朋友, 先谢过了。
朋友在伊州, 有一个出租房, 3bedroom condo。 面积1300尺。 因为厅比较大, 她想把厅用dry wall搁成两小间, 使用的dry wall面积约200平方尺,没有移动任何水,电线路 。 她第一次涉及出租房, 想请教如下两个问题:
1。 我们查到, 一个condo只能租给一个party的人(比如说几个好朋友组合成一个party, 或者一个家庭), 签一张lease, 一个人代表签字, 或者几个好朋友联合签一张。 请问根据法律,一个3 bedroom的condo规定一共能住几个人呢? (我印象当中是不超过6个人就可以,但我不确定。)
2。 她自己用小面积(200平方尺)的dry wall 搁厅, 需要市政府的permit 吗? (我印象当中, 使用dry wall的总面积超过3000平方尺才需要permit, 我是用了200平方尺不到).
3。 如果不需要市政府的permit, 请问需要association的批准吗? 还是说只要市政不反对, 应该和association 没有关系。
谢谢大家指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