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被雇主冤枉监守自盗这件事之我见

来源: 2014-11-04 09:35:27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从城头的link点进来的。就顾客的角度说说, 一家之言, 像老猫一样就是个故事。
LZ的操作中唯一的可疑之点是同一件东西卖了两次。俺家LD也是MACY卖的一化妆品牌的忠实用户, 所以这种pre-sales也有所了解。总之只有顾客拿了货后才会actually post charge。这样电脑上的账目很straight。也就是说一进一出。
所以我的故事是LZ钻了giftcard的空子。 giftcard在店方来讲不是现金, 而是和化妆品差不多的merchandise item。第一次LZ退货时可能并不是纯粹的退货, 而是exchange,一件货(化妆品)换另一件货(giftcard), 这样她仍然拿到第一次的佣金。(giftcard的佣金可能要到真正用的时候才算)。
然后下一步就是等same item 在pre-sales, 再卖一遍, 这次可再算一遍销售额, 可拿到两份佣金( 化妆品和giftcard actual sale)。

基本上故事就是这样。 最后的output是她有别人两倍的销售额( 为career promote用), 和大概两倍的佣金(个人benefit)。

再次说明这只是一家之言, 像老猫一样就是个故事。

这里面的诀窍是她必须hold住顾客的giftcard。 因为在顾客来讲, giftcard几乎等同于cash, 如果顾客到时没有了购物的冲动, 她的账目就平不了, 这个时候她的“东西可能会卖光”的说辞就派上用处了。其实想一想, 化妆品又不是iphone6, 顶多一两天就进了, 我家LD就是这种情况。但是她这个说辞骗骗温哥华的新移民大概还是管用的。

说到这里, LZ的情商与她 的智商太不相符了。 光看到技术性一面, 要知道“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用英文说“risk assesment & exit strategy" 没有做。 她开始操作前应该事先和manager沟通, 这样事发的时候也有个ally, 不至于那么被动。用中文说就是”有财大家发“, 和“把干部拉下水”。 你看她那么快就和worksafeBC联系, 绝对不是total innocent。

所以在脑子简单的lost prevention 西人眼里, 电脑上两倍的销售额但是只有一半的出货, 本能的反应 就是监守自盗, 等到第一次谈话弄明白她的把戏, 他们立刻再也不提偷盗的事了。但是这损害了公司的盈利, 所以请她走人是必然的。
在她同柜台的同事眼里, 她 那么高的销售额但是实际卖掉的小瓶瓶并没有相应减少, 由妒忌而产生的想法, 打小报告只是个开始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