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来这里的目的是寻求“法律求助”,不是“请求审判”

来源: 2014-11-03 19:03:18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能帮得上的就给一些建议,帮不上的给一些同情。

一个孕妇, 被你们在这里根据她的自述加上你们的猜测进行道德审判,实在是心寒。 你们有什么证据,和权力,这样往人家伤口上洒盐?

是非让法庭去决定。

我选择相信楼主是被冤枉的。 虽然我不懂零售业的行规,但是我可以从通读楼主的文字的字里行间得出我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