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加州东湾有一出租屋。该屋租给了老墨四口。MONTH TO MONTH。合同规定不能养宠物。 上星期去出租屋发现:老墨养了两狗,也不愿付宠物费。我们能不能发3天驱逐信(3DAYS EVICTION LETTER)? 该房客一家常迟付房租,从不付Late Fee。至今还欠房租440美元。以前我们对老墨一家太NICE,现在想赶他们。可以吗? 多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