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遇到的头痛事

来源: 2014-09-25 22:05:28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因为工作关系,在西雅图买了一个房子,但随之而来的官司也要来了。事情是这来的:
 
今年四月底的一个周末,从中西部飞到西雅图看房。经公司一个Recruiter推荐,认识了AH,是Windermere的,说AH帮很多公司新员工找到了理想的房子,而且他有30%的回扣(相当于买价的1%不到)。4月29日,签了一个买房的协议。但是没有成交。6月8日,我一个人先来西雅图新公司上班,当天下午,AH又陪我去看了几个房子,在6月11日又签了第二个买房协议。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这第二个买房协议(总共21页)的中间(第11页),AH夹了一个Exclusive Buyer Agency Agreement. 之所以稀里糊涂签了是因为6月11日一早,他发电邮叫我们签,我仔细看了,觉得有几个条款要改,就EMAIL他,告诉他要改的地方。并且告诉他我下午要开会的,如果他改了这些地方,我就签。他下午1点48分电邮说改好了,叫我签新版,并且说他旧版已经删掉了。还说一定要在三点以前把这个买房协议提交给卖方的。要我和我老公都要签。我收到电邮以后就检查了一下,发现要改的地方确己改好了,就电子签了。还在中西部的老公那时正是下班接孩子的时候,也没有多看,也电子签了。但这第二个房也没有成交。在我老公和孩子们6月21日来到西雅图看房的时候,AH在汽车上告诉我们他在6月24日要去休假,先去加州,然后去巴西看世界杯,要到八月初才回来。我老公马上说我们不能等那么久,因为孩子们要开学了,一定要在七月底最晚八月初搬来。当时他一句话都没有说。6月22日我们又看中一个房子,但Closing Date是6月26日。他就叫他朋友MB(是JOHN L SCOTT公司的)给我们起草了第三个买房协议,并提交给卖方。当时也没有成交。
 
7月2日,我们找了另外一个代理KM,是Redfin公司的。我们后来买的房子在7月11日第一次上市,在7月17日KM替我们提交了买房协议,并且在八月初完成了交易。我们终于住进了理想的新房。
 
AH在8月5日给我打了一个电话,第一句话就问我去看房吗?我说我已经买了房了。 他第二句话都没有说就挂了。上个星期,AH通过律师给我们发了一封信,叫我们付给他3%的Commission Fee(信中也没有提30%的回扣), 否则就要到法庭上去告我们违反Exclusive Buyer Agency Agreement。
 
现在我们要请教的是:
1. 第三个买房协议是AH叫MB签字并提交的,这本身是不是已经违反了AH偷偷叫我们签的Exclusive Buyer Agency Agreement。所以以后我们一直以为既然我们可以用MB,当然可以用KM了。
2. 我们实际上签了两个Exclusive Buyer Agency Agreement, 到底哪个是有效呢?另外AH的那个Exclusive Buyer Agency Agreement 实际上没有他的签字,这是不是有效的呢?
3. 他在6月24到8月初人不在本地,没有办法履行他做为一个买方代理的职责。 那么这个Exclusive Buyer Agency Agreement是不是就算自动取消呢?
 
谢谢各位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