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我之見﹐你得到小孩的撫養權是沒問題的(你老公本來就不要)﹐關鍵是撫養費。你 的處境很困難﹐就是美國法院判他馬上付你贍養費/撫養費﹐也只會根據他現在的收 入判他每個月付你多少錢而已﹐但他回國後﹐你找誰去要﹖他甚至可在回國前﹐到 美國法院去要求把已判的贍養費/撫養費down to zero﹐因他在美國已無收入﹐人也 不在美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