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老猫的热心帮助,我还有一事不明。因为我老公现还未提出和我
离婚(他可能也有所顾忌),所以我想何时离婚的主动权还在我手里。我估计在明年孩子生下前我还能用他的医疗保险,而且即使他想回国,工作也不时那么一时半火的能找到的。按您的意思是说是等我劳工回国后,我在美国提出和他离婚?还是现阶段就提出离婚,但如果这样做,我的身份会即刻失去,我的孩子将得不到合法的医疗保险,这些问题我都要考虑清楚后才能去做。请在时间,地点安排上给我一个明确答复。
另,我很难转F1,因为现在自从911后,这种身份转换美国政府卡的非常严格。如果我在美国黑下来了,我老公在国内,这种情况下我提出离婚,我对孩子的抚养权胜算是多少?
在美国提出离婚,一个不现实的问题是,几万美金的律师费我是不可能拿的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