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法律下,他有美国国籍;在中国法律下,他没有。法律可以冲突,可以没有定论。
讨论的前提是: 美国国籍由美国法律规定。中国国籍由中国法律规定。中国国籍法只说不承认双重国籍,并没有说你取得中国国籍即自动放弃外国国籍。美国国籍法对双重国籍没有规定,现实默认。
美国国籍:他在美国出生就有美国国籍,不需要其他公证申请。他生出来一刹那,就有落地美国国籍。他以后选择申请中国护照,并不影响美国国籍。
中国国籍:他出生一刹那获得血缘中国国籍。中国国籍法只说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中国不承认他的美国国籍,但是并不等于美国不承认他的美国国籍。
我的看法,邓公子在中国不是美国人,在美国(由于中国法律)不是中国人,属于法律矛盾的产物。他可以正式宣布放弃美国国籍,法律上清楚了,但是还会有人说此地无银三百两。
类似的一个案件,是美国参议员Ted Cruz,他在加拿大出生,母亲是美国人,他一出生就获得加拿大落地国籍,和美国血缘国籍。以后他一直在美国长大。一年前由于竞选总统的舆论压力,被迫正式宣布放弃加拿大国籍,尽管他一直没有加拿大护照。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必须是“natural born citizen“,这包括落地出生的美国人,也包括在国外出生父母是美国人的血缘美国人(John McCain was born in Panama to US Military parents)。关键是在婴儿出生的一刹那他在法律上就是美国人。在座各位只是归化美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