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猫和各位通晓中美婚姻法律的朋友,我是上月发贴咨询的
孕妇,我的遭遇可在精华区第一页找到。我现在已经怀孕3个月了,现状一点都未改变。老公还是整天对我恶声恶气。我周围的朋友包括我老公的好朋友都劝我不能再和这种恶人过下去了。我现在的问题是:我老公是H1,我是H4身份。我老公准备明年回国工作,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不准备和他回国了,我可以在这黑下来打工养活我的孩子和自己(原因有2:我的孩子可以托朋友带回去让我父母带领,我30多的年纪,又离开国内6年了,和国内形势完全脱节了,回去基本上是找不到工作了,还不如呆在这还可以养活自己,或许还有希望),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委托我的父母和我老公在国内打离婚官司,我能确保孩子可以判给我吗?情况有2:我是让孩子在我身边,即呆在美国,等离婚官司打好后送回去还是官司打之前送回去对我比较有利?我老公回去后年薪会很高,大概有100多万人民币吧,如果孩子判给我,我能拿到大概多少抚养费?(孩子生在美国是美国公民的话)。如果我和我老公的朋友原以为我写私人名义的担保书来证明我老公在我怀孕期间的对我的恶行,过内的法官能相信并对他的判决起作用吗?
心里很痛,问的也比较乱,如果哪位朋友了解一二的话,请指示,谢谢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