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租车公司冤枉只能认了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异地还车。租车时我检查了车外面发现保险杠有损坏就知会了当班的人。他说他会记下来。后来还车的时候我就主动向收车的指出保险杠的损坏,结果他说没记录,又仔细把车检查了一遍,发现车内GPS的屏幕有个小坑。这个我收车时没注意,确实也不明显。我就告诉他不是我弄的。后来又找了小头目来,忙乱一阵小头目给我说you are good to go.
回来两月后收到租车公司的信,说保险杠那个他们取消了,但是认为我要对那个小坑负责,要赔二千五。这个绝对是冤枉了。也不说那个狮子大开口的修车价。我写信告诉他们那个不是我造成的。他们根本就没有好的关于车损的记录,就像那个保险杠的例子。租车公司应该负责检查车并记录,不是把责任都推给客人,指望客人没有检查到的来赔偿,这种经营方式是一种欺诈的行为。随后又尝试联系一个小主管,但是她就是不接电话。
现在租车公司又来要钱,说十天里必须付。这个难道我只能认了吗?另外我是出公差,是中国公司不是很规范,叫我们不要买租车公司的保险。我已知会公司的人事部,但如果他们不尽快处理,我是不是得先自己付呢?我不希望这个影响我的信用。
现在还有什么可做呢?我虽然这事是没法证实,但是我觉得也不能这么认了。我打算写封信给BBB。
恳请各位建议。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