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可以合理推断的,很多人不懂为什么有人那么愤怒,是他们没养过猫,有的话都不好直接说出来
他是领养的猫儿,也说是小猫,绝对不可能是才出生的猫崽子(这样的猫不会让人领养),至少也是几个月大的。这样的猫,没有性成熟,不会发春的叫。其实只有一个可能凄惨的叫,要么是饿的,要么就是被虐待。
这人最让人觉得可耻的是,他说不小心失手打死了两只猫,可以说是无耻之极。我下边的帖子就解释过了,只要是养过猫的,都知道猫有多灵敏,生命力有多强,你根本不可能失手打死一只猫,更何况他说失手打死了两只。
我下边推测说,他要么是虐待猫儿至死,要么是提着往地上猛摔。你知道我说的那种虐待是怎样的吗?怎么才能整死?那就是用棒子,铁锤之类的东西,反复的打头,那样才能整死一只猫。他还在那里撒谎,说失手打死。
他自己也说,案子已经一年了。法官是那么好忽悠的吗,为什么不会相信他失手打死?他们会没有察看猫尸体吗?
这就是为什么这么愤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