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惊叹号三个!!!

来源: 2014-08-01 00:37:34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首先,美国没有父债子还这么一说!他没有义务支付他父母的医药费,除非他sign过I-134表。你的“不对”只是你各人看法,他没有任何违法行为!

其次,急诊,无论付不付得起医药费,都可以去医院看病,这是法律保障,你没权利剥夺人家的法律保护的权利!!

再三,象他这种情况,许多地方根本就不会去追究,帮助弱者从来都是美国精神的一部分!!!

当然,如果他爸妈是在国内拥有多处豪宅的贪官,那又是另外一码事。不过在我认识的从国内来的人里,真的大富大贵的拥有多处豪宅的也就一,两个。大多数人也就一处号称很贵的房子,欠了一屁股的Mortgage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