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没有给我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我可以加那个人做被告,我为什么要做呢?

来源: 2014-07-09 16:02:02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他让我告个人,我就去告?更别说他是我的被告了。对不对?就是因为他没有执行前面的两个前提条件,所以我才执行不了的。难道不对么?就是逻辑也该是这个逻辑呀。没有证明他说的那个人就是给我送货的,我就告人家去?我怎么觉得这个逻辑不对呀。对不起,大概是我比较蠢吧,我怎么都想不明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