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经验是不要为了几百块钱上法庭,劳民伤财,不合算。
首先你的保险公司比你更在乎钱,他们是生意人,是以挣钱为唯一目的的。他们决定赔钱,肯定是有道理的。
第二,打官司很费精力的。你要去法庭两次,还要给对方发传票,整个过程两三个月,你还要准备证明材料,伤身动脑,影响工作生活。为了几百块钱真的不值,就算你有理,也别打。我的车祸打官司是因为我没有全保险,我损失5千美元,非打不可。
第三,你真的要打官司的话,就起诉对方driver,让他赔你损失。比如,你付了500元deductible修车,或是你有其他损失,但必须有账单显示具体数额。你打赢了,车祸责任就明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