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回复:请教熟悉CHILD SUPPORT的网友

来源: 2014-07-02 15:05:2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谢谢你的回复,我们当时判决书里只是判CHILD SUPPORT到二十一岁,但没有说大学费用的事情。另外我没有JOINT LEGAL CUSTODY.
关于孩子探视权的问题,和孩子的CHILD SUPPORT是法院下面两个不同部门管的。我已经厌倦了这种无边无尽的官司,本事工作很忙,况且我另居他国。这就是我只是行驶我的义务每个月寄出去支票,但我没有再去打官司要求探视权。
我们曾经打过官司,对于我本人亲自去法庭是很麻烦的。因为如果双方任何一方只有有异议需要新的文件证据什么的,法院马上停止要求下次重新开庭。